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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副院长赵鹏举带领民二庭有关人员与湛河法院联合回访案件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0-11-23 16:24:16



平顶山中院副院长赵鹏举回访当事人

    平顶山法院网讯 11月22日下午,中院副院长赵鹏举带领民二庭庭长杨长坡、副庭长张大民,与湛河区法院院长张学玲、副院长王建民、民一庭庭长程昆松等人共同到湛河区曹镇乡湾里村,就陶留记与张永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亲切回访了该村村民陶留记及其家人,并为其送去了慰问品。

    该案原告陶留记原是某汽车修理部的业主,应被告张永顺要求曾两次为其所有的货车车厢改装加高。在第二次加高后的次日,被告张永顺再次到陶留记的修理部让陶留记为其修理车辆,陶留记在将货车一侧加高板放下时,被身后另一侧落下的加高板砸伤。经医院诊断陶留记颈部骨折、颈髓损伤并高位截瘫。原告及其家人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并花费了巨额医疗费。为此,陶留记以双方形成义务帮工关系为由起诉张永顺要求其支付已花费的医疗费。该案经一审、二审和发回重审后,湛河区法院以陶留记主张的双方存在义务帮工关系的证据不足为由,认定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根据公平责任原则判决让被告张永顺补偿其50%的医疗费。宣判后,双方均向中院提起了上诉。

    突如其来的灾难,给一个原本贫困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负担。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妥善处理该案,及时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副院长赵鹏举决定带领中院及湛河法院有关同志到陶留记家中了解情况。在陶留记家中,赵院长一行看望并慰问一直卧病在床的陶留记,详细询问其伤情治疗情况,并与其家人进行了亲切的交谈。交谈中,赵院长认真听取了陶留记家人的倾诉,询问其家里有何实际困难及对案件的处理有何意见和看法。通过回访,在场人员深切感受到,作为家里唯一的顶梁柱,陶留记上有需要赡养的父母,下有需要抚养的孩子,如果案件不及时处理,其全家人将会陷入困难的境地。为稳定当事人激动情绪,赵院长耐心地为其摆事实、讲道理,做思想工作,一再嘱咐其家人一定要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法院,并表示会尽快协调解决该案。两级法院领导的细心、耐心和关心使当事人家属深受感动。

    此次回访解开了当事人及其家属心理上的疙瘩,抚慰了其遭受创伤的心灵,缓解了其精神压力,为下一步案件的处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彰显了两级法院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效果良好。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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