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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电力为省钱 一朝被抓入牢监

  发布时间:2013-05-03 12:55:02


    平顶山法院网讯   为省钱孙某在220伏供电线路上私接电线,结果被抓。4月28日,卫东区法院审结了该起盗窃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2年3月,被告人孙某从中平能化集团下属某单位南墙处的220伏供电线路上私接电线,盗窃用电3045.6度,用于仿瓷涂料厂的生产和日常生活。经鉴定孙某所盗电量价值2360元。

    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共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挥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孙某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遂做出以上判决。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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