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队伍,根据《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评选奖励办案标兵的暂行意见(试行)》,决定对5月份办案多、效果好、效率高的楚军荣、陈亚超、李勇、翟建生、张新兰、杜军伟等6名同志表彰为2013年5月“办案标兵”。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全院干警要以办案标兵为榜样,以深入开展“树正气、转作风、促发展”集中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开阔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公正办案、高效办案、和谐办案、优质办案的水平,全面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为平安鹰城、法治鹰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