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6月9号上午,平顶山中院召开2013年5月工作业绩讲评暨办案标兵表彰会。平顶山中院院长郭保振出席会议并讲话。平顶山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中院副院长张建鸿主持。
会上,中院副院长赵鹏举宣读《关于表彰2013年5月办案标兵的通报》;副院长李中原通报庭长、副庭长、法官(执行员)办案情况以及0结案人员;院领导为8名办案标兵颁发了奖金。
张建鸿副院长对平顶山中院5月份的审判执行工作进行了讲评。张建鸿副院长指出,开展办案标兵评选以来,广大法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法官想办案、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氛围浓厚,办案效率稳步提高,案件质量持续提升。但5月份全院审判执行工作还存在扣除审限应用比例偏高,进入省法院再审审查的案件偏多,一审服判息诉率未达标,结案不均衡等问题。对下步工作,张建鸿副院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切实把绩效考核各项指标任务分解到人、责任到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今年省法院对中级法院绩效考核的各项规定,并结合本部门实际,逐项指标抓好落实。二是要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各业务部门和广大法官要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提高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依法审判好、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要着力解决月度结案不均、部门结案不均、法官结案不均的问题。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审判运行态势的分析研判,找准影响本部门均衡结案的症结,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真正把均衡结案的要求落到实处。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严格落实扣除审限的审批制度,加大对案件审理时间的管控力度,坚决纠正随意扣除审限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案件信息的录入,杜绝漏报、误填现象,确保审判质效数据真实准确,
最后,郭保振院长就防止案件“隐性超审限”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延长审限院长审批制度,申请延长审限要详细说明原因。二是严格限制庭外和解的时间,庭外和解原则上不得超过所在审理阶段的正常审限。三是严格管控案件材料移送环节,避免因案卷移送迟缓影响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