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看来是一件平常的案件,但对当事人来说就是一件重要的事。我们会尽力办好每一件案子,以取信于民。”接受采访时,范江浩这样对我说。
范江浩是鲁山县法院中汤法庭庭长。中汤法庭辖下汤镇、尧山镇、赵村乡、四棵树乡,85个行政村,8.7万余人,面积768.55平方公里,多为山区。范江浩自2011年被任命为中汤法庭庭长以来,带领全庭干警认真工作,被当地百姓称为“大山里的好法官”。
“多走几步路,多说几句话,就能更好地服务百姓。”范江浩说。山区地广人稀,道路坎坷,百姓出行不便,为方便群众诉讼,中汤法庭推行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制度,将印有干警姓名、电话号码和受案范围的法庭便民联系卡、诉讼须知等相关资料发放给辖区群众。
范江浩经常带领干警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巡回办案,使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法庭司法为民的便利。赵村乡张老汉的3个儿子不孝敬老人,张老汉想状告3个儿子却因行动不便无法到法庭立案,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拨打了便民联系卡上范江浩的电话。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范江浩接到电话后立刻赶到张老汉的家中,了解情况后当场进行调解。范江浩从情、理、法等角度耐心调解,终于使张老汉的3个儿子认识到了不赡养老人的错误。3人均表示愿意接受法庭提出的赡养方案。张老汉紧紧握住范江浩的手,说:“谢谢,是你们帮了俺的大忙!”
据了解,该庭每年审结各类案件200余件,至少有一半是通过巡回办案方式审结的。范江浩说,巡回办案成了“家常便饭”。
范江浩经常对法庭干警说,人民法庭处在基层,所办理的案件多是些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事,但是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会激化矛盾。范江浩和同事在工作中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做到庭前、庭中、庭后调解不松懈。基于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这个法庭受理的大量纠纷均以调解结案,调解率均在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