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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路请敬畏

  发布时间:2013-06-28 11:19:37


    2011年11月16日16时50分许,杨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平顶山市北环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右转时,与行驶至此的电动车驾驶人兰某相撞,兰某被卡于货车车轮之下。经现场多方努力,兰某终于被从重达几十吨的货车下拖出,随后兰某被送往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并入住ICU病房,经诊断为双下肢损毁伤、失血性休克。经医院多方努力,兰某的生命保住了,但其失去了双腿,双髋关节均离断性损伤,经鉴定已构成二级伤残。而兰某是家里的独生子,事故发生时年仅25周岁,事故发生前已经和女友在筹备婚礼。

    2011年4月17日21时许,耿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前,付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后,沿平顶山市北环路自西向东行驶至北环路北环分支26号电杆时,先后与自东向西行驶的胡某驾驶的小型越野车相撞,事故惨重。事故发生后,胡某先后在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等医院治疗,至今仅医疗费已花去200多万元,并仍在北京某医院进一步治疗中,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经鉴定已构成一级伤残。事故发生前,胡某家境殷实,生活幸福,孩子在中学念书;而这一场交通事故不仅花去了他多年的积蓄,家筑债台,而他连进食、穿衣、入厕等这些基本活动都已不能自己完成。

    以上事故只是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审理的众多交通事故中的个例,截至2013年6月18日,2013年卫东区法院共新收案件687起,其中交通事故案134件,占全部新收案件的近20%,而这其中既有刮擦、碰撞等一般交通事故,也不乏至人重伤乃至死亡的严重交通事故。一方面这些血淋淋的案件每天都在发生,就在我们身边上演,而另一方面作为道路安全隐患的交通陋习还大量存在着,闯红灯、翻越安全护栏、醉酒驾驶、超速驾驶等等在街上随便就能发现。这些交通陋习的存在固然是某些人存着侥幸心理,总觉得事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人们没有树立起对生命的敬畏之情,缺乏对自己、对他人生命的敬重与珍惜,责任与担当,总认为时间重要、金钱重要,抢时间要效率。殊不知当生命逝去,当身体残疾,纵有财富,纵然世间清风明月,也难以自在享受;更是没有看到交通事故会给自己、给别人家庭带来怎样的裂变。

    所以,上路请敬畏,敬畏生命仅有一次的珍贵,敬畏生命随时会逝去的脆弱。不论你是行人还是机动车驾驶人,不论你走在城市间还是行驶在高速路,请带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恪守交通规则,守护安全出行。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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