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系统上街宣传新《国家赔偿法》
发布时间:2010-12-01 16:42:25
平顶山法院网讯 12月1日,经过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国家赔偿法修正案正式施行。平顶山市法院系统在市鹰城广场设立咨询台进行宣传、咨询。该法对行政赔偿、刑事赔偿、赔偿程序、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等作出了规定。在赔偿范围、赔偿标准上取得了重大进步,完善了赔偿程序,并对“精神损害抚慰金”作出了明确规定。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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