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我庭受理了一起案件。接触双方当事人,了解了案情之后,我不禁唏嘘感叹,作为一名女性,不能解放思想,果断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懦弱的一味退让,最终只能让自己受到难以弥补的伤害。
来立案的是男方,那位看起来忠厚老实的男人,说夫妻之间没有感情了,请求与妻子离婚。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知被告到庭进行调解。我作为书记员,担任记录工作。当我第一眼看到女方的时候,就觉得她十分的安静贤惠。当法官询问她的离婚意见时,她只是低头哭泣。
在调解过程中,通过她的父母我们了解到,双方在新婚时也曾十分甜蜜,但不久之后男方沉迷于网络,通过网络,男方结识了多名女子并与之发生婚外情。此后的七八年中,男方不事生产,家中生活全靠女方打工捡破烂维持,但这不仅没有换来男方的感激,反而让他变本加厉,动辄打骂妻子,让自己妻子滚出家。男方甚至把自己鬼混的女人带回了家,两人合伙挤兑、殴打女方,逼迫女方离婚。女方在混乱中受伤,住院后,男方趁岳父岳母忙于照顾女儿期间,偷偷伙同他的情妇到自己女儿的学校,企图带走女儿,让自己女儿给自己的另一名情妇当养女。
随后,经人劝解双方和好,不久之后女方怀孕。后因女方不同意流产,男方又对女方实暴,导致怀孕三个月的女方流产,并且左耳轻度失聪。
听了被告陈述,我觉得难以理解。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女方在这段婚姻生活中一直被动的忍耐,老公出轨、小三挑衅、家庭暴力。一次又一次的伤害,都没能让她警醒,懦弱的承受着痛苦,最终不仅伤害了自己,也伤害了年幼的女儿,连累了年迈的父母。
站在阴影中等待永远不会有阳光照耀,改变命运的机会是给勇敢的人准备的。没有原则的妥协只会让你在泥潭中越陷越深,希望所有需要法律帮助的弱势群体,都能勇敢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