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7月10日下午,市中院召开表彰会,对劳务派遣员工左强进行表彰,并奖励现金2000元人民币。院党组书记、院长郭保振出席会议并讲话,副院长张建鸿主持会议。
2013年6月28日下午,左强在厦门环岛路会展中心附近海边不顾个人安危,从海水中救出一名溺水男孩,海峡导报以《接亲司机救起溺水男孩,手臂等多处被礁石划伤》为题进行了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后多家新闻媒体相继报道了他见义勇为的行为,并给予了高度评价。连日来,他的事迹也在市中院全体干警和劳务派遣员工队伍中引起强烈反响。
郭保振院长在表彰会上强调指出,左强同志作为市中院劳务派遣员工,在危难时刻不顾个人安危,勇救落水少年,是他个人长期以来综合素质积累在关键时刻的迸发,体现了他敢于担当、舍己为人的优秀品格,也体现了我院广大劳务派遣员工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过硬的思想品质,全体干警和广大劳务派遣员工都要学习左强同志这种大爱在胸、心系百姓的高尚情怀,按照市委“树正气、转作风、促发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立足本职,改进作风,敬业奉献,努力推进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