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为推动新《民事诉讼法》全面、正确、有效的贯彻执行,提高法官适用新法的能力和水平,2013年7月24日,平顶山中院组织开展新《民事诉讼法》考试,考场设在中院二楼、三楼会议室,中院和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民庭、立案庭、审监庭法官参加了考试。
此次考试主要涉及新民事诉讼法新增和修改条文及新民事诉讼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等内容,侧重对法律条文的准确把握和灵活运用。经过今年两次培训学习,全体参考人员满怀信心,认真作答,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了答题任务。
通过考试前的准备和考题的解答,广大法官认识到自己在学习上存在的漏洞和工作中的不足,增强了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做到了对新法条文的融会贯通的理解,对下一步更加有效适用新《民事诉讼法》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