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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举行农民工工资发放仪式

发布时间:2010-12-03 16:32:17




    平顶山法院网讯 “咱终于领到血汗钱了,今年可要过个踏实年了啊。”12月3日上午11时,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农民工工资发放仪式上,汝州市陵头乡村十组村民杨增奇从中院副院长赵鹏举手中接过打工赚来的钱,眼中饱含泪花,激动地对同样领到工钱的同乡杨遂江说。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员李勇介绍,2009年10月,杨增奇和同村的杨遂江、杨民、杨伟、杨天锡等民工到青海省同仁县某一建筑工地打工,与工地承包人潘书建等4人约定按天计酬,技术好的100元/天,技术一般的80元/天。工程完工后,经结算潘书建等4人给杨遂江、杨民、杨伟、杨增奇、杨天锡出具一份证明条,该证明条显示潘书建等人尚欠杨遂江、杨民、杨伟、杨增奇、杨天锡劳动报酬共计9050元。潘书建等4人以杨遂江、杨民、杨伟、杨增奇、杨天锡做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工具未交给他们,且他们4人也没有挣到钱为由,未支付该劳动报酬。后杨遂江、杨民、杨伟、杨增奇、杨天锡多次讨要未果,遂起诉到汝州法院。汝州法院宣判后,潘书建等4人不服提起上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情况后,立即采取措施,前后数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为杨增奇等农民工要回了辛苦一年的血汗钱。至此,中院受理的5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部调解结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的消极因素,彰显了司法的人民性,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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