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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帐旧账跨世纪 法官巧调解怨气

  发布时间:2013-09-17 15:41:46


    平顶山法院网讯  8月26日上午,鲁山法院调解一起跨越近三十年的欠款纠纷案件,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张某与张某某系堂兄弟关系。1984年,原告张某因人口多,家里粮食不够吃,而被告张某某在口粮也很紧张的情况下,为了帮助原告度过难关,从自己的口粮中省出一部分借给了原告,折款143元,至今未还。而2012年秋季,原告在被告之子的请求下,为张某某犁地共计费用750元。因上述两笔欠款经协商不成,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某偿还其犁地款750元。

    被告张某某来到法庭,情绪比较激动,并讲述了本文开头被告借给原告口粮一事,提出张某欠他的钱也应该偿还或者相互抵销。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诉讼标的额不大,且原被告又有亲戚关系,并通过各方的言语看出双方赌气成分比较大。再者,由于张某某70多岁,即使判决案件也执行过程中也会遇到很多麻烦,更为重要的,也不利于亲戚关系的改善。案件承办人首先从两家之间以前的关系开始,与他们唠家常、叙亲情,尽量消解两家人的怨气。在原告也承认向张某某借粮食款未还事实的基础上,法官通过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对于被告的主张,讲明上述两个欠款分属两个不同法律关系,如果主张抵销也可能会因诉讼时效等原因无法实现;对于原告,则对其讲清案件判决后可能存在的执行障碍甚至可能引起更多的争吵。

    最终,在与当事双方曾经交往情谊回顾进行铺垫的基础上,通过利害关系的分析,原被告终于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并握手言和。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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