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按照平顶山市中级法院要求,石龙区法院依法组织开展见证执行活动,进一步增强执法透明度、扩大了执法宣传面,震慑被执行人敦促其履行义务,效果明显。
9月25日,石龙区法院执行局依法组织开展了一次见证执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新闻媒体代表、执行监督员、群众代表等9人,组织3辆警车,出动干警16人,开展执行活动,依法对被执行人付某的养猪场的全部建筑物进行了查封。在见证人的见证下,清查房屋、张贴公告、张贴封条。
强制措施采取后,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进行谈话,被执行人付某表示愿意由法院将养猪场的全部设施评估,抵偿给申请人。
此次见证活动由石龙区电视台全程录像,当晚在区电视台进行了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