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案件快讯

睦邻一事起三案 倾情调解化积怨

  发布时间:2013-09-29 16:49:27


    平顶山法院网讯  本是和睦邻居,只因盖房朝向问题发生纠纷,以致矛盾越积越深,甚至拳脚相向,邻居反目成仇。9月26日,鲁山法院通过调解使三起案件得以解决,双方重归于好。

    原告张某与被告张某系东西邻居,原告在西侧,大门朝南,被告在东侧,大门朝东。被告张春某盖房时偏朝西而建,侵占了原、被告共有的滴水,经双方协商未果后,原告也如法炮制,时盖房偏朝东而建,致使双方房屋挤到一块。后被告拉来水泥、石头将门前台阶右方围住,致使原告车辆通行困难,最终矛盾越闹越大,直至最后双方动手打架。随后,原告张某以宅基地使用权、相邻关系、健康权为由立了三起案件。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亲自到原、被告住处进行查看,并详细了解当地盖房的民间习俗,做到了然于胸的基础上,让双方都把自己的不满和委屈尽量表达出来。接着,承办人又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谅解,最终被告当场将赔偿款交到原告手里,并向原告赔礼道歉,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为该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关闭窗口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您是第 44658787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