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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宝丰法院朱正栩等9名同志的任职决定

  发布时间:2013-10-18 15:57:12



朱正栩同志领誓

    平顶山法院网讯    10月16日下午,宝丰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县人大会议室举行。会议以投票表决形式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对宝丰法院朱正栩等9名同志作出了任职决定并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梅玉三为新任命的法官颁发任命书并表示祝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梅玉三要求新任命的同志要珍惜组织的厚爱和重托,不负人民的信赖与期盼,牢记肩负的责任与使命,在新的岗位上有所作为,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以新的姿态、新的干劲、新的作风和新的业绩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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