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于2013年10月28日正式生效。全文共计9个部分45个条文1万余字,内容丰富,思想深刻,几乎涵盖人民法院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等所有工作领域,系最高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认真总结提炼以往历届党组工作经验,结合当前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充分调查研究后形成的一份纲领性文件。《意见》体系完整,内容全面,目标明确,要求具体,非常务实,可谓最高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的“一号文件”,人民法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路径和工作目标,一览无遗。
《意见》的出台,宣示了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主线,突出了三个方面的内容:切实践行司法为民,这是新时代背景下人民司法如何保持本色的根本性的目标追求;大力加强司法公正,这是人民法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孜孜追求的核心目标;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这是人民司法所面临的重大的现实问题。
《意见》提出了“司法为民六思路”:注重司法审判工作与社会生活的融合;切实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加强诉讼服务窗口建设;提高便民利民措施实效;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与帮助;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公正司法四举措”:强化庭审质量;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强化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健全和完善错案评价标准和问责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四措施”:以司法公正促公信、以司法公开促公信、以司法民主促公信、以加强队伍建设促公信。“司法改革六思路”:高度重视完善四级法院职能定位;要求深化案件管辖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深入推进执行制度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人民法庭改革;巩固深化经费保障体制改革。
作为基层法院的干警,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领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全面认识践行司法为民,加强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对于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宪法法律有效实施,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现实意义。
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既是人民法院肩负的光荣历史责任,也是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正视人民法院工作与党中央要求、人民群众期待之间的差距,认真排查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让社会各界感受到人民法院工作的新风貌、新成效,从根本上保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长期效果,保证司法公信力持续稳定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