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是人间正道。可家住辛店乡的罗某、晋某财迷心窍,竟合伙做起非法生意,在村里开起了赌场。日前,叶县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件,被告人罗某和晋某被判处管制一年、董某被判处管制八个月,各处罚金10000元。
2012年12月份,家住叶县辛店乡李寨村的被告人罗少娟、晋书生看到农闲时大多数村民用打牌消磨时间,于是想到不如在本村浴池旁开设一个赌场,既暖和又能挣钱。于是租用被告人董慧民位于本村“清水池”浴池的房屋开设赌场并从中牟利。2013年1月9日,该赌场被公安机关查获。
叶县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作出上述判决,三被告人认罪并深表悔恨,不该盲目贪图一时小便宜而触犯了法律,因不懂法而犯罪,今后一定学法守法、绝不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