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12月23日下午,平顶山中院在卫东区法院组织召开了2010年度再审改判、发回案件点评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中原出席会议,中院审监庭部分干警、卫东区法院院长刘志国、各基层院主管审监工作的副院长、审监庭庭长参加了会议。
平顶山中院审监庭庭长杨红卫对2010年度中院再审改判、发回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从诉讼程序、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理结果等方面进行了分类总结,并对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了逐案点评。与会人员就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纷纷发表意见,查找原因,就如何规范司法行为、统一司法尺度、提升案件质量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交流。
最后,平顶山中院主管审监工作的李中原副院长讲话,他强调指出中院再审是对下级法院及本院进行审判监督与指导的重要程序,通过再审不仅要依法纠错,维护司法公正,还要通过再审程序,发现原审中存在的共性与个性问题,总结经验,分析调研并用于指导实践,有效促进审判工作。召开此次点评会就是为了进一步理清观念、提高认识,从源头抓紧、抓好,提升案件审判质量。李中原副院长并结合点评案例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与会人员要认真向本院党组做好会议内容汇报,各基层法院必须正确认识审判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组织办案人员以案说法、充分调研、查找不足,归纳提炼审判经验,谨防和杜绝再犯同类错误。二是要严格秉承公正、高效司法理念,切实增强办案责任意识,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文书质量关,确保案件质量。三是要着眼彻底化解纠纷,继续加大案件调解力度,不断总结、创新调解方法,力促案结事了。四是各基层法院审监庭要切实提高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意识,建立完善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做好案件评查工作,为本院案件审判质量上好“保险锁”。
此次点评会进一步加强了上下级法院间的业务交流,对于促进司法统一、提升裁判质量,提高司法能力必将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