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一小女孩给老太太让座,结果车辆急刹车,老人摔倒在地。禁不住老人的一再“索赔”,女孩家长赔偿老人200元才得以息事宁人。(12月10日新华网)
近来,我们已经看到了太多类似的因帮助老人而引发纠纷的新闻事件。如,广州汕头市两名中学生扶起摔倒的老人被讹,幸亏有人作证,受助老人不得已承认自己“一时糊涂”。爱心在这些事件中一次次地受损,“怕惹麻烦”已成为人们挥之不去的心理障碍。有人因此说,面对摔倒的老人,每一次伸手都意味着危险,每一分“自私”都是出于自我保护。这样的说法难免有些偏颇,但又不失为大多数人的真实想法。
马克•吐温曾说过“善良是一种世界通用的语言,它可以使盲人“看到”、聋子“听见”。对于人们的爱心状况,我一直抱有最大程度的自信。虽然我更倾向地认为“人性本恶”,但我同样认为每一个人心中都同样的存在着以同情、慈悲、宽容为特性的善,每一个人都会是一位爱心人士。助人为乐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为何随着社会日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变得麻木不仁?
问题产生的原因有很多,“怕惹麻烦”正是其中一个我们不得不去正视的问题。做好事反遭诬陷的事件似乎不绝于耳。正是由于因扶老人反被诬陷的新闻事件不断出现,导致人们想去扶老人但却不敢去扶的结果。尽管如上述新闻报道的小孩给老人让座遭索赔虽然只是个案,但对孩子幼小的心灵却是一种无形的伤害。表露爱心而可能带来的不合理成本正在消除人们做好事、做善事的积极性,这与我们不断强调的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格格不入,长此以往,社会公德必然下滑。我们必须全力寻求改变的方法,让爱心挺直腰板。
笔者认为,我们应不断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弘扬社会传统美德,要把我们的文明一代代传承和发扬下去。其次,法律应当积极发挥引人向善的积极作用,不要让大家为此感到汗颜,还做好事者一个公道,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公德,添加社会正能量。第三,正视人口老龄化加速的现实,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完善老人的生活保障制度。
其实,我们也完全没有必要反问一句“现在的老人怎么了?”。一方面我们绝不能因反面事件的不断出现而武断粗暴地否定一个群体,另一方面我们更应该反思是什么导致了那些老人的“为老不尊”。他人对一个人施与爱心,但其反而讹诈做善事者的原因或许可以归结为道德素质的低下与对于自身基本生活保障的不安。而且,笔者认为正是由于老年人更易存在的对于自身基本生活保障的不安感导致了似乎层出不穷的“老人讹人”事件。老人群体反思的同时,社会的保障制度更应进行反思。
为了自己的一点小利益诬陷热心帮助过自己的他人,不仅使该热心的群众心寒,也在损害着这个社会的道德根基。但任何事件的发生都不能否定包括尊老在内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所蕴含的积极意义。我们必须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观,努力推进一个爱心中国的降临。
笔者认为,无论爱心地行使受到何种阻碍,都不能成为一个人作恶,哪怕只是成为不行善的事由。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坚守自身最朴素的道德观、价值观,并真正的付诸行动。如此,我们一定可以期许一个充满爱意的中国。
愿我们的明天越来越好,愿爱的光辉照耀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