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2月12日上午,南阳市宛城区人杨某不顾法官劝阻,拄着双拐,冒着严寒,几百里奔波,饱含深情的将一面写有“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锦旗和一张红色感谢信送给平顶山中院民一庭。
2012年4月,雇佣司机杨某驾车与他人车辆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全身多处骨折,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损失。一审判决后,杨某提起上诉,要求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营养费等项目予以改判,增加赔偿数额。主审法官盛华平考虑到杨某在该事故中受伤较重(经鉴定构成一处八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且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加班加点审理此案,做了大量的调查、调解工作,在调解不成时,与合议庭人员认真核算各项损失,及时向庭长、主管院长汇报案情,准确适用法律,庭长梁振云,副院长刘士浩在大年前夕加班审签文书,改判支持了杨某的上诉请求,在年三十向杨某送达了判决书。杨某收到二审判决书后激动万分,给主审法官打电话说,能在春节前收到判决书,终于可以安心过年了。并在春节上班后,不听劝阻和谢绝,执意亲自到法院来送锦旗和感谢信,当面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