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互相帮助和关照,但偶尔也会发生摩擦,若妥善处理了,在化解矛盾的同时反而能使双方关系更加融洽。2月17日,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高新法庭审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通过承办法官王会英屡次耐心的辩法析理,最终原告撤诉,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裴某与被告代某是同村村民,裴某之子在其村负责代收水费的工作。在收取代某家的水费时,代某家需交50元水费,因代某家暂时没钱缴纳,而裴某之子坚持必须缴纳,两人之间发生言语冲突,进而发展到肢体上相互推搡,以致最终大打出手,造成代某和裴某均构成轻微伤的后果。事发后,通过村委会、公安派出所等多个部门的调解,均无法达成调解意见。后裴某起诉到卫东区法院,请求被告代某赔偿其各项损失6500元。
高新区法庭王会英法官在接到案件后通过审查,感觉案件虽小,标的额也不大,但涉及邻里纠纷,处理不当会加深双方的矛盾,产生不好的社会效果,必须慎重对待。考虑到该案已经过多方调解无果,其中必定有深层次的原因,查明案情是当务之急。于是,没到开庭日期,王法官便组织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通过双方陈述以及对双方的询问,案情逐渐清晰,表面上是收水费引发的争执,其实是双方碍于情面而互不相让的后果。在找到矛盾的根源之后,王法官进一步采取行动,分别对裴某和代某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辅以法律知识教育,使双方的思想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松动。到了2月17日开庭之时,裴某和代某提前来到了审判庭,王法官利用庭审前的间隙再次对双方进行调解,从邻里之间关系、案件起因、各方利弊等多方面分析,并表示因50元水费而导致现在的状况很不值得,如果能够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她愿意拿出这50元的水费钱。
有感于法官的真诚和耐心,双方一致表示官司不能再打了,裴某和代某互相道了歉。裴某主动表示撤诉,代某也表示以后配合水费收缴工作,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都很满意,此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