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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弟反目上公堂 法官倾情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4-03-06 15:54:46


    平顶山法院网讯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一母同胞的鲁某两兄弟,本是相亲相敬的,却不料因为一块宅基地竟打起了官司,闹上了法庭。经过叶县法院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促成两人和好如初,化解了这起矛盾纠纷。

    鲁某与鲁某某系兄弟关系,在父母年老时,经兄弟二人协商,母亲由哥哥鲁某某生养死葬,父亲由弟弟鲁某生养死葬。父亲去世后,原告鲁某将其葬在原自家的责任田中(现争议的宅基地)。第三人鲁某某向村委申请新划宅基地,后村委经讨论在鲁某的责任田划了一块宅基地给第三人鲁某某,后鲁某某向政府申请《城镇建房许可证》,政府于2000年为第三人鲁某某颁发了《城镇建房许可证》。2013年,第三人陆某某想建房,原告鲁某称其父亲的坟墓在鲁某某划的宅基地范围内,不让鲁某某建房。随后原告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称:被告人民政府在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公示,也没有告知原告,属程序违法,请求撤销被告人民政府为第三人鲁某某颁发的《城镇建房许可证》。

    经审理查明,人民政府于2000年为第三人鲁某某颁发了《城镇建房许可证》,该具体行政行为距今已13年有余,早已超过了6个月的有效期限。原告鲁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该具体行政行为早已失去它原有的效力,原告鲁某请求法院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已无实际意义,所以对其撤销《城镇建房许可证》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故驳回原告鲁某的起诉。

    裁定下发后,鉴于案件的特殊性,叶县法院行政庭孙建辉庭长认为这样简单判案,并没有把问题完全的解决好,于是多次找二兄弟调解、说理,最终在孙建辉庭长的耐心说服下,兄弟俩自愿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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