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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会议

  发布时间:2014-03-07 12:38:01



会议现场

    平顶山法院网讯  3月5日上午,平顶山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会议,对“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郭保振院长做了书面讲话,副院长刘鹏华出席会议。各基层法院主管领导、相关部门庭长及联络员,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院调研员叶建平主持。

    会议宣读了《平顶山中院关于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此次专项活动为期三个月,以开展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活动为工作重心,加强对“三留守”人员的司法保护力度,切实保护留守妇女的人身安全、财产权利、子女抚养权利,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监护权及留守老人的人身权、被赡养权。

    会议对此次专项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会议指出,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确保农村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本次会议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关于开展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搞好此次专项活动。二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全市各基层院一把手要切实负责,做好表率,亲力亲为,强力督办,各工作小组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活动不走形式、不出差错。三是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积极与妇联、民政、关工委、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重点以排查解决农村“三留守”人员权益保护为目标,构建联动长效机制。四是延伸服务,积极维权。全市两级法院要领导带头,法官参与,深入农村、学校、社区实地了解“三留守”人员状况,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帮助协调解决“三留守”人员实际困难。五是注重宣传,扩大社会效果。全市两级法院要积极与主流媒体加强联络,及时搜集和发布典型案例、典型做法,营造浓厚氛围,扩大宣传效果。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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