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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4-03-07 12:38:50



会议现场


市委第十一督导组组长娄禾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保振作动员部署

    平顶山法院网讯  3月7日,平顶山中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保振作动员部署,市委第十一督导组组长娄禾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第十一督导组成员、中院院领导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常务副院长任建军主持。

    会上,郭保振院长对市中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动员和具体安排。他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密切联系群众,解决作风建设面临问题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要以改进司法作风为重点,持续开展“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增强群众观念,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保持司法廉洁,真正做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他要求,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需要,是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客观要求;要以强烈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扫除,切实按照市委“五查五治”的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要注重实效,做到领导带头、突出实践特色、加强活动宣传、注重统筹兼顾、强化督促检查。

    市委第十一督导组组长娄禾青介绍了全市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并对中院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要把握总要求,突出重点任务,用好活动抓手,做到“一学三促四抓”,真抓实做、从严要求,使活动既贴近群众又富有成效;二是真抓实做,深入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和省、市委要求,保持良好精神状态,采取务实管用措施,注重搞好统筹兼顾,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用工作的实际成果检验活动成效;三是按照市委要求,督导组要务实从严,切实做好督导工作。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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