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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诉至法院 法官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14-03-13 15:09:49


    平顶山法院网讯  近日,叶县法院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边某同意返还原告闫某欠款25万元及利息。

    经审理查明,边某于2012年9月21日、2013年2月9日分两次向闫某借款共计25万元,上述两笔款项到期后,经闫某多次催要,边某均不予返还,为此,闫某诉至法院。

    为彻底化解矛盾,主审法官通过多次调解,最终闫某、边某达成了一致意见,边某于2014年3月21日前返还闫某本金25万元及利息。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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