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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的火药枪 飞来的管制刑

  发布时间:2014-03-20 16:37:29


    平顶山法院网讯  “都是因为好奇和不懂法惹的祸,真后悔呀”,程某本来以为捡来的火药枪,不算枪支,玩玩没什么,如今却“捡来”了这个有点儿沉重教训。

    事情是这样的,家住鲁山县的程某于2012年从其住所不远的田地里捡回一支火药枪,因好奇,没有主动上交而是私藏家中。经他人举报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确认这支火药枪具有致伤力,属《枪支管理法》中枪支的规定。近日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非法持有枪支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但是其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从轻处罚。故判决被告人程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管制一年。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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