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3月19日,平顶山市中级法院代院长刘冠华在市中院副院长张建鸿、刘鹏华的陪同下,先后到地处偏远的鲁山县法院让河人民法庭、郏县法院冢头人民法庭调研指导工作。
刘冠华代院长实地察看了让河人民法庭、郏县法院冢头人民法庭的办公室、审判法庭、职工厨房等,并关切地向工作人员详细询问工作生活情况。他指出,基层人民法庭是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服务窗口,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原则,强素质、提效能、树形象,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切实维护好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紧密贴近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大力开展司法便民活动,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和调解工作,尽最大可能地减少群众的奔波。基层人民法庭案多人少,条件艰苦,法院领导要多关心爱护在法庭工作的同志,强化工作生活保障,为他们履职尽责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