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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党组中心组举行专题理论学习

  发布时间:2014-03-21 17:04:37



专题理论学习现场

    平顶山法院网讯  3月21日下午,根据市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计划安排,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冠华同志主持中院党组进行中心组专题学习,与会全体党组成员先后学习了《习近平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等文章。

    学习结束后,刘冠华代院长对文章中提出的理论观点,组织大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交流。他指出,市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3月初全面启动后,总体开局良好,落实了月、周计划,下发了相关的材料,面上也展开了理论学习,但与高标准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步在理论学习上要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要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的学习要求。活动办要进一步细化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和时间,做到可操作好落实,要以党组中心的学习带动全院干警的学习,形成理论学习的热潮;二是要抓好干警个人学习。要以支部为单位,书记负全责,落实评比制度,活动办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形成良好的教育活动学习氛围;三是要把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加强宣传报道,用鲜活的人和事,良好的学风和作风引领学习活动开展,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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