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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维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4-03-27 11:05:09



看望回访留守老人

    平顶山法院网讯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认真办理涉及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案件,通过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为困难当事人实施诉讼费缓减免交等措施,加大对“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维护力度,切实营造和谐稳定的农村司法环境。

    3月24日,在了解到一位赡养案件的当事人系留守老人,又因病导致生活困难时,该院组织民二庭法官带着鸡蛋、大米等物品,来到老人居住的地方进行回访。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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