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4月17上午,平顶山中院召开全市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冠华出席座谈会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建鸿参加座谈会。会议由审委会委员张建军主持。
会上,各基层法院主管院长依次汇报了本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总体情况,张建鸿通报了第一季度各基层法院关于刑事审判的绩效状态,对案件发回改判的主要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安排部署了当前需全力做好的几项专项工作。
刘冠华指出,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平稳发展的高度,充分认清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地位,要准确把握当前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刑事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刘冠华强调,做好当前形势下的刑事审判工作,要树立先进司法理念,建立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模式,要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规范刑事裁判权的正确行使,要落实阳光司法,加大刑事审判公开力度,真正发挥好刑事审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司法职能。
全市各基层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副院长、刑庭庭长、少审庭庭长及中院刑一庭、刑二庭、少审庭全体干警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