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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团委开展庆“五四”环湖健步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4-05-05 11:04:43



团员青年重温入团誓词


团员青年参加健步行活动


团员青年维护环境卫生

    平顶山法院网讯    为庆祝共青团建团92周年,5月4日下午,市中级法院团委组织本院团员青年在新城区白龟湖畔开展庆“五四”环湖环保健步行活动。30余名团员青年参加了活动。

    活动开始前,团员青年在白龟湖畔面对团旗重温了入团誓词。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朱爱民同志作了动员讲话,他指出,开展环湖环保健步行活动是中院团委贯彻落实团市委关于开展“保护母亲河,净化白龟湖——青年在行动”活动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通过活动开展,不断提升广大团员青年保护母亲河、爱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同时,希望广大团员青年通过参加健步行活动,进一步增强健身意识,在繁忙的工作之余,积极参加各种体育锻炼,缓解工作疲劳,达到健康、快乐的目的,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作出积极贡献。

文章出处: 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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