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案件快讯

二进监狱仍不改 强奸其母真不该

  发布时间:2011-01-12 13:06:55


    平顶山法院网讯 小笑已是40出头的人了,曾因强奸、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抢劫罪被两次判刑,2009年第二次刑满释放。共在监狱渡过了近16个年头,仍是不思悔改,于2010年8月份将其80多岁的亲生母亲强奸,叶县法院于2011年1月11日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

    小笑一直是单身,和其母亲共同生活。1994年,因强奸罪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2002年12月2日刑满释放。2003年4月22日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09年6月11日刑满释放。经过两次近16年的牢狱之苦,小笑应是痛改前非,但其仍是不思悔改。2010年8月份的一天晚上,小笑在处边喝完酒回家时,见其母亲和其邻居在外边乘凉,于是就将其喊回家,母亲见其满身酒气,就回自己的屋子睡了。这时候,小笑跑到母亲床边,将其母强奸,在这个过程中,母亲越喊,小笑就越打母亲的脸,等小笑休息后,其母偷偷跑出来报了案,才使得这名丧尽天良的不孝之子受到法律的严惩。

    (文中人物系化名)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关闭窗口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您是第 4111206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