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为更好地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和预防青少年犯罪, 9月24日下午,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袁梦法官到市八中开展“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校园”活动,为该校500余名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并向学生发放《送法进校园》法律宣传手册。
袁法官结合中学生年龄特点,将此次的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讲刑事责任年龄和法律对中学生的行为要求,即“天理国法”,让中学生知法懂法;第二、用真实的案例告诉同学们如果触犯了法律,给社会家庭及自己带来的危害,犯罪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醒同学们远离犯罪,遵法守法不犯法;第三、交给同学们如何保护自己平安长大的办法。
少年罪犯李某某和郭某某,因犯抢劫罪2013年6月,被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一年。郭某某在悔罪书中痛心地说道:“高墙电网里,睡梦中回到家,看到望子成龙的爹娘,拖着疲惫的身躯,躲着人群走路,发现人们窃窃私语,指着爹娘背后说他们养一个不争气、抢劫他人财物的儿子。父母的耻辱我之罪过,多少次从梦中惊醒……”失足少年的悔罪书字字句句使在场学生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课后,学生们均表示,通过法官生动的讲解,对青少年犯罪的成因、特点、危害、预防有了一定的认识,并希望送法进校园这样的活动多开展。一位学生在讲座结束后还说道:“失足少年和我们一样,本该在一片蓝天下自由地生活,可是,由于他们对法律的无知,如今却要在高墙铁窗内度过最美丽的花季,这是多么可悲的人生。虽然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但为什么一定要作浪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