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10月10日上午,平顶山市某公司的负责人、职工代表十余人在平顶山市中级法院门口燃放鞭炮,向民一庭赠送“中和唯上 执法严谨”的锦旗,对法院成功促成该企业建设工程纠纷的调解以及调解协议的顺利履行表示感谢。
该案涉及的建设工程系2012年平顶山市重点建设项目, 双方形成纠纷后,工程项目建设一度陷入停顿,引发新城区管委会等部门的关注。主管副院长刘鹏华高度重视该案的审理工作,要求民一庭重视案件质效,以公正司法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民一庭庭长梁振云组织精干力量成立合议庭,由副庭长盛华平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并积极督促案件的审理。为提高审判效率,尽快使双方当事人从纠纷中解脱出来,及早恢复建设,在预定的开庭时间之前,合议庭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核算工程量、工程价款,尽力避免将案件拖入司法鉴定程序。在多次开庭,充分查明案件事实,扩大共识,缩小矛盾差距的基础上,主审法官盛华平抓住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迫切要求和积极心态,通过新城区管委会协调敦促各方克服困难,求同存异。为解决当事人之间互不信任的问题,合议庭还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亲临施工现场进行勘验,组织双方验收封存施工资料,废寝忘食加班校对资料、磋商调解意见,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以及调解协议的顺利履行打下基础。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八条共1200余字的调解协议。因该调解协议内容详尽,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具体,且需要交接的施工资料已经在法院封存,故该调解协议履行相对顺畅,施工方积极撤离现场,建设方能够顺利了结纠纷,迅速派新的施工方进场恢复施工,避免了纠纷的激化和双方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为表示对法院的感谢,该公司负责人、职工代表十余人不顾法官劝阻,执意到法院赠送锦旗当面表示感谢。该案的快速审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我院正在开展的“提升群众执法满意度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正面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