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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冠华亲自为全市法院民商事法官授课

  发布时间:2014-10-28 10:58:46


    10月24日下午,平顶山中院举办全市法院民商事司法文书写作培训,党组书记、院长刘冠华亲自授课。市中级法院在平其他院领导、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委会委员及民事审判庭、立案庭、审监庭等部门的干警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各基层法院有关干警在分会场参加培训。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学铃主持培训会。

    刘冠华强调,文书的制作反映出法官的素质和能力,优秀的裁判文书是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价值目标的体现,它关乎着人民法院的形象,也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

    刘冠华指出,近年来,全市法院加强了文书写作能力的培训,文书的质量有了很大的提升。但目前在我市法院民商事裁判文书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认定证据和采纳证据分析不透彻、判决理由公式化、格式和用语不规范等等,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刘冠华结合文书改革样式要求及我市法院裁判文书中易发生的错误,从文书制作的首部、正文、尾部等逐项讲述了注意的事项和撰写的方法,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刘冠华要求,全体法官既要在准确、全面认定事实上下功夫,又要在增强文书的透彻说理上下功夫。要让胜诉者赢得堂堂正正、败诉者输的明明白白,让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成为法制教育的教材、展示司法公正形象的载体、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抓手。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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