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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中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判庭成员到叶县农民工家中发放工资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4-12-11 16:36:06




工资款发放现场

    12月11日上午,平顶山市中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判庭负责人陈亚超带领审判庭成员到叶县农民工家中发放工资款。

    典某某等七人与舞钢市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上诉至市中院民三庭后,因该案涉及农民工人数多,工资拖欠数额较大,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判庭十分重视。为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审判长陈亚超带领案件承办人尚少辉、李新保等多次到舞钢市某公司做调解工作,各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舞钢某公司自愿将调解协议所涉35万工资款送到民三庭委托合议庭送达。考虑到农民工交通不便等因素,陈亚超带领审判庭成员主动到农民工家中将工资款送到七个农民工手上。典某某等七人对平顶山市中院真情对待农民工兄弟,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的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常乐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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