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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院长把工资发到农民工手中

  发布时间:2014-12-22 14:55:52



执行款发放现场

    12月19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举行拖欠农民工资集中发放仪式,该院院长李俊峰亲自将2.8万元的执行款发放到农民工的手中,农民工一个个满脸兴奋,感受着这股冬日暖流!

    王某等八名农民工在鲁山县某矿业有限公司干活期间,被长期拖欠工资。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王某等人向该院提起诉讼,2013年6月1日法院作出判决后,该公司仍不履行法律义务。2013年10月下旬,王某等人向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鲁山县法院执行局的法官通过前期调查发现,涉案公司已经停产歇业,在对该公司负责人马某的银行存款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均无果后,又驱车来到孟州市马某的家中,并以多种方式不断向其施压,最终,马某慑于法院的权威当场履行了执行款2.8万元,并承诺剩余款项将在年底前支付完毕。

责任编辑:常乐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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