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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藏“祖传”火药枪 被判拘役两个月

  发布时间:2015-01-20 15:37:42


    近日鲁山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私藏枪支案件。

    王某将一支祖辈留下的单管火药猎枪存放在自家屋顶隔层上。2014年8月份鲁山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前往王某家了解情况时,王某将该火药枪交出。经平顶山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该火药枪被认定为枪支。

    鲁山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但是由于王某当庭自愿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判决王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拘役二个月。

责任编辑:常乐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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