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上午,平顶山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冠华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
刘冠华指出,2014年,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坚强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审判管理等工作稳步推进,全市法院整体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收结案数创建院以来新高,共受理案件40233件,同比上升15.1%;审执结34251件,同比上升13.9%。其中中院受理5335件,审执结4844件,同比分别上升28.7%和41.2%。中级法院少年审判工作被团中央、最高法院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民事审判被全国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法制宣传工作受到最高法院表彰;学习型法院建设取得新成绩,3名干警在全国法院第26届学术讨论会上分获一、二、三等奖,填补了近年来全省法院没有一等奖的空白。有4个基层法院受到省法院表彰,19个集体和56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刘冠华强调,2015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坚持公信立院、规范治院、改革强院、实干兴院,全面抓好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三件大事,争创全省一流法院,为我市持续推进“转型提速、发展提质、环境提优、幸福提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