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3日,汝州市临汝镇的老张来到法院执行局,从执行干警手中接到了6500元的执行款。
老张和张某都是汝州市临汝镇狮子张村的村民,2013年6月28日,被执行人张某的儿子与申请执行人老张的儿子因琐事发生争执,被执行人张某的儿子将申请执行人老张的儿子打伤,因张某的儿子未满十六周岁,派出所没有进行行政处罚,老张对此意见很大,就到法院起诉民事赔偿,后经法院判决张某赔偿6675元,但张某认为自己的孩子也挨了打,拒不赔偿,老张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被执行人张某为逃避执行,整天早出晚归,当事人家所在的狮子张村,地处深山,查找被执行人难度大,执行干警连续十多次前往深山被执行人家中均未找到被执行人,致使案件一度没有进展。面对此种“困境”,执行干警创新工作思路,张贴悬赏执行公告,对被执行人张某悬赏,同时作出将被执行人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否则将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在强大的执行攻势面前,被执行人张某迫于压力,委托亲属前来执行局协商赔偿事宜,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该案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