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上午,平顶山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暨培训会议,安排部署下一步司法技术工作,组织学习《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工作若干管理规定》,对有关司法技术工作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专题培训。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井慧宝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罗国恩主持会议。各基层法院主管副院长、司法技术科长,进入中院名单的中介机构负责人,中院司法技术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井慧宝局长对全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司法技术部门要积极发挥与审判、执行部门及中介机构的协调作用,既要履行好职责,又不能越权,切实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好务。二是在选择中介机构上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三是积极办理技术咨询、技术审核案件,大力提倡开展技术咨询工作,对有能力开展技术审核工作的要确保不能出现结论错误。四是对中介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年度评审制度,对工作成果优秀、社会信誉度高、积极配合法院工作的选入备选机构名单,否则取消其备选机构资格。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制度,严格履行程序,对外委托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全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