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双方均是八十多岁的再婚老人,长期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感情不和,最终来到法院打起了离婚官司。后经承办法官进行调解,夫妇二人态度逐渐缓和,打消了离婚念头。
家住平顶山石龙区夏庄村的夏老伯今年83岁,和81岁的老伴王阿姨结婚已经有18个年头,在此之前两人均有过一段婚姻,1997年两位老人经人介绍相识,双方都感觉有共同语言,于是夏老伯和王阿姨办理了结婚登记。两人婚前均育有子女,婚后两人没有生育。结婚后两人感情稳定,虽因性格问题存在小摩擦,但日子过得还算安稳,可是两人的关系却因为对方治病花销问题产生了矛盾。二老年事已高,健康问题是头等大事,生活中双方也相互扶持、互相照料,但比夏老伯年轻两岁的王阿姨因突发冠心病于2012年住院医治,王阿姨平日没有工作,二人结婚后仅凭夏老伯的退休金和子女给的赡养费,也没有多余的积蓄,住院治病花费了8万元。出院后,夏老伯的女儿对王阿姨的高额治疗费产生了不满情绪,时常在家唠叨没有收入的王阿姨花费了夏老伯的积蓄并怂恿夏老伯与王阿姨离婚,造成夏老伯与王阿姨生活中争吵不断,矛盾日益加剧,最终夏老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婚姻感情彻底破裂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石龙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夫妇二人自1997年再婚至今已共同生活十八年,虽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存在摩擦,但感情基础较好,婚后生活比较和谐,仅为治病花销一事产生言语争吵,并不存在不可调和的尖锐矛盾,且原、被告均年事已高,正宜相互帮助、安度晚年。最终承办法官决定在二老家中进行调解,并将其子女通知到场,首先从双方已年逾八旬,婚后多年的夫妻感情及亲情入手,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开导工作,同时批评教育了双方子女,不应过多的干涉老人的个人生活,让老人能够相互依靠,安享晚年。随着调解工作的深入,二老打开了心结,脸上露出了笑容,子女也面带愧疚地向老人认错并向办案法官表示感谢,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随着社会的进步,很多单身老人为了避免孤单选择了“黄昏恋”,但老人在再婚的生活中也会遇到很多问题,本着幸福安度晚年的目的,避免日常琐事引发的矛盾隐患,遇事应采取多沟通多商量的态度,且子女和社会应给与他们更多的关爱和理解,形成和谐融洽的家庭氛围,让黄昏老人尽享更健康、更美丽、更快乐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