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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组织开展民事庭审观摩活动

  发布时间:2015-04-02 09:38:37


    为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强化庭审功能,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平顶山中院决定从4月1日-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事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强化组织领导。中院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刘冠华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此次庭审观摩活动,并下设活动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观摩活动。各基层法院分别成立活动办公室详细制定了庭审观摩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计划。

    明确观摩形式。庭审观摩活动采取内部观摩和外部观摩两种形式,分别由各基层法院、中院民事审判庭自行组织观摩,然后由基层法院和中院互相观摩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律师、学者观摩,最后评出10个优秀庭审和两个全市庭审观摩优秀组织法院,评出的优秀庭审将做为全市庭审观摩教材,并总结制定出一、二审民事庭审参考规范。

    明确参与范围。要求全市两级法院每位民庭(法庭)庭长、副庭长作为审判长在本院至少各开一个观摩庭,同时,观摩庭的审判长除由庭长、副庭长担任外,还应选取不低于30%案件由其他审判人员担任审判长开观摩庭。

    明确庭审形式。要求观摩庭审一般应保证“三同步、两公开”或通过视频直播方式完成,并留存视频资料以备检查评比。

责任编辑:常 乐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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