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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为行政官员送来及时雨

  发布时间:2015-04-10 16:18:55



    4月9日下午,鲁山县学习新行政诉讼法培训会在鲁山法院大审判庭顺利召开,鲁山县各县直单位及乡镇共计100余人参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郭东晓、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峰、平顶山市中级法院行政庭庭长张红久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闫同来主持。

    培训会上,李俊峰指出,要在沟通交流中进一步加深理解,要在学习中形成更广泛的共识,要在充分尊重中实现行政、司法、公众的共赢新局面,要在相互磨合中适应新常态,从而助推“美丽鲁山、法治鲁山”建设取得新进步。

    郭东晓讲话时强调,各行政机关要深刻认识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的重大意义,要站在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转变观念,认清形势有所作为;要准确把握行政诉讼法修改的精神实质,特别是要主动应对司法审查和收案范围扩大可能带来的挑战,并将行政诉讼法认真贯彻执行到位;要以依法行政的实际行动推动行政诉讼法的贯彻实施;要用好行政复议等内部监督机制,及时纠正错误和瑕疵行政行为,并积极建立健全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会议宣布了县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名单,与会领导为委员代表颁发了聘书。随后,张红久庭长等分别就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涉及的立案登记制、异地管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热难点问题进行了授课。与会人员还就行政诉讼裁执分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责任编辑:常乐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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