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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法院首日实行立案登记制

  发布时间:2015-05-04 15:52:02



刘冠华到新华区法院调研首日立案登记制工作情况


立案登记工作进行中

    5月4日上午,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首日实行立案登记制,市中院院长刘冠华到该院调研首日实施立案登记制工作情况。

    刘冠华院长首先到该院立案大厅、诉调中心,了解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日情况,详细询问了首日立案数量、是否有新情况、警力是否足够等情况。刘冠华院长要求新华法院要集中精力,按照预案,将工作做好做足。

    据了解,该院就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做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制作详细的专门预案,全院干警对立案登记制相关规定进行了系统性的学习,严格依法立案,在保护当事人诉权的同时,严防虚假诉讼;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条件的起诉状,以及强制执行申请和国家赔偿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登记立案,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不能确定的,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并书面答复。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立案、咨询量大幅增加的情况,该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加强了诉讼指导、分流引导工作,立案庭全庭人员全部坚守在立案窗口,提高立案工作效率,减少当事人等候时间。同时,该院特别注重诉讼服务环境建设,加强安检,设置专门的立案等候区和诉讼服务区,提供手机充电桩、开水等便利条件,为当事人来院提供舒适安全的环境。

责任编辑:常乐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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