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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举办全市法院民诉法解释专题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5-05-29 18:09:46



    为贯彻落实民诉法司法解释精神,增进广大法官对民诉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按照2015年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重点要求,5月29日下午,平顶山中院举办全市法院民诉法解释专题培训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华就民诉法司法解释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冠华带领中院其他在院院领导及审委会委员,部分基层法院院长,各基层法院分管民事审判的院领导、庭长,两级法院一线民事法官等共二百多人现场参加了培训。

    刘鹏华副院长重点就民诉法解释遵循的六大原则、小额诉讼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整场讲解重点突出,逻辑严密,既有理论上的阐释与分析,也有实务上的指导与提点,与会干警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切中审判实务,对于准确理解与适用民诉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下一步审判实务中要以此次培训契机,加强业务学习,增强司法能力,不断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常乐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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