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16家单位联合评选的第七届“河南省青年卫士”和“青少年维权岗”揭晓。平顶山中院少审庭李明同志和汝州市法院少审庭周晴同志被表彰为第七届“河南省青年卫士”, 汝州市法院少审庭被命名为第七届河南省“青少年维权岗”。
近年来,我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按照“立足审判,适度延伸”的工作思路,内练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拓展和创新少年审判工作的方式、方法,突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前预防和判后跟踪帮教,感化、挽救了一大批失足青少年,有效促进了少年审判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中院少审庭连续多年被省法院表彰为全省少年审判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荣获省委“五型党支部”、省政府“维权示范岗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于2012年9月27日被命名为第六届河南省“青少年维权岗”,2014年2月10日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