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5日,卫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远蒙担任审判长,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聚众斗殴案。
2014年6月18日,被告人张某,纠集毛某、王某、李某等人相约与赵某、马某等到平顶山市某小区打架,被告人张某等人持刀对赵某、马某等人进行殴打,致使马某左臂被砍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卫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王远蒙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庭审前多次阅卷熟悉案情,并组织合议庭成员讨论案情。合议庭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同时,依法保障被告人辩护权、最后陈述权等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也彰显法律的温情。在最后陈述时,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并留下眼泪,希望法庭给他重新改过的机会。本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