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6日上午,平顶山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小额诉讼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平顶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华向新闻媒体通报了全市法院小额诉讼审判工作的有关情况。全市两级法院主管小额诉讼审判工作的院领导、民庭庭长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刘鹏华在通报中介绍了小额诉讼程序的概念、适用范围、特点和意义,以及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全市法院小额诉讼开展情况和今后的工作要求。
刘鹏华指出,自2013年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平顶山中院多次制订措施规范指导全市基层法院开展小额诉讼审判工作,2013、2014年两年受理小额诉讼案件1200多件。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小额诉讼程序明确细化后,平顶山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组织了专题培训,设立了专门立案窗口,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诉讼审判工作的意见(试行)》,各院抽调专人审理小额诉讼案件;两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进行安排部署,特别是要求各基层法院一把手带头开3-5个小额诉讼观摩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扩大社会宣传效果。截至8月25日,全市10个基层法院已受理小额诉讼案件629件,审结606件,调撤率高达85%。
刘鹏华强调,全市两级法院下一步要扎实开展小额诉讼审判工作,争取在三个月内实现小额诉讼收案数达到同期民事案件收案数的15%,年底达到20%的目标;各基层法院要做好相关部门的配合、衔接工作,尤其是要和立案庭相互结合,把好小额诉讼立案关,确保符合条件案件能够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要搞好宣传、扩大效果,让群众了解小额诉讼程序,同时要注重调研,总结经验,多出成果,为小额诉讼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