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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冠华向本院抗战老兵转送“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

  发布时间:2015-09-02 17:38:15




    平顶山法院网讯   9月2日下午,平顶山中院院长刘冠军华代表组织向本院离休老干部原院长李士荣、原副院长范永杰转送了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共同颁发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并向革命前辈表达了崇高的敬意。

    刘冠华代表中院党组再次向老院长、抗日老战士、老功臣表示慰问和祝福,并与老同志一起仔细观瞻“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全貌,刘冠华还亲自为老战士佩戴好纪念章并一起合影留念。刘冠华表示,抗战老战士在革命战争时期及和平年代都为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是我们全民族的宝贵财富,市中院将会进一步做好关心爱护老战士、老干部工作,同时,也请老同志们继续发挥余热,关心关注法院建设,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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